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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鲜亮的颜色合适的很。

    方阿叔将前一日买来的所有布料都分配了一圈,他自己做一身灰色的,其余便都给俩孩子做。

    按他的心中所想,俩孩子一个小汉子一个小哥儿,十几岁的光景,正是喜欢干净喜欢收拾的年岁,家里虽然没什么钱,但做两件便宜衣服倒还是可以的。

    阿都沁原本站在一旁听着,他才刚被捡回来七八天,穿着一直都是家里以前所剩的旧衣改造而来,身为一个被捡来的小哥儿,他哪里敢肖想这样好的布料拿来给自己做衣裳。

    就是阿爹阿娘死后他就住在自家族中,就是族中人人都有份,他的那份也会被伯家拿走,在那里几月,都从未能做过一件新衣。

    因此,他对这布料的分配是震惊又是感激,能愿意将新买的布料分给他,阿都沁想,救了自己的这一家人可真是顶顶的大好人。

    恩人如此对待自己,自己也应该更加努力的干活报答恩人。

    正当阿都沁还在心里默默下决定要更努力做活计的时候,方明枫正双眼发光看着这堆已经被分配好的布料。

    在他眼中,这甚至已经不是布料,而已经变成了一件件干净简洁的衣服。

    方阿叔刚开口:如此,你们便便出去玩吧。

    一句话刚说了几个字,他就听见个头不高的明枫兴奋的说道:阿叔!我来!

    方阿叔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有没有听错,他问道:你来啥?

    我来做!我来给你们做衣服!

    方阿叔更加怀疑了:你行吗?

    明枫之前的脑袋不清楚,咋还能记得怎么裁剪衣服?就算他记得,他一个汉子,怎么会知晓裁衣的技巧?

    自己懂得制衣是因为常年在草原只自己一个,家中没什么银钱,买成衣又太贵了,这才不得不买了布料回来自学制衣。

    他呢?一个十五的汉子,于情于理都不该懂得这些。

    阿叔,自我三岁痴傻后,虽然变得脑子不清明,但却在好心村人教导下学会一些制衣技巧,现下脑子清明了,我就想尝试一下。阿叔若是怕布料裁剪坏的话,我们三人一同制衣吧,如何?

    方明枫早就想好了借口,虽然原主痴傻后没有人欺负他,但也没人乐意搭理这么个傻子,怎么可能脑子痴傻却学会了一门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