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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酒窖里打上二两好酒和曲遥共饮。时元的大伯看似五大三粗,可医治骨科最为得手,为人也最是热心,他最喜欢的便是曲遥,每次见曲遥来,都要逗一逗他,和他贫一贫嘴。之后在打开口袋,里面装的不是新鲜杏子,就是熟透的杨梅。

    可曲遥最喜欢的,最想看的人,还是那个清冷孤高的男子。

    时元。

    他的存在就仿佛是夜幕中那颗最亮的星星,曲遥每次看他,都移不开眼睛。

    他的眼神,他的头发,他的手指,他的一颦一笑曲遥每时每刻都在脑海里拓印着他的信息,之后发疯般统统储存在脑海里。那些画面他只敢在午夜时分最安静的时候才敢在脑海里回放。

    一遍一遍地想他,之后痴痴地傻笑。

    曲遥觉得时元这个人,就算他看一辈子想一辈子都不会觉得腻。

    曲遥不敢承认,那种疯狂的,几近崩溃的念想,实则名为喜欢。

    曲遥不在时元身边的时候,他甚至想化作一道光,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他身边。

    不为别的,只为看着他。曲遥不敢有太多的贪念,他想的也只有看着他。

    愿为南流景,驰光见我君。

    这句话当年曲遥读来时,只觉得这作者痴傻可笑,可转眼不过十几载,初识不闻诗中意,再念已是句中人。

    曲遥在被窝里,咬着胳膊苦笑。

    曲遥喜欢桃溪涧,可曲遥终归是蓬莱的弟子,没道理三天两头往桃溪涧跑。

    故而那之后,曲遥就病的特别勤,不是腿伤了就是感冒了。他三天两头往桃溪涧跑,专找时大夫治腰酸腿疼,要么就是旧伤未愈,要么就是新伤又添最后曲遥得上一种病因叫看不见时元就浑身疼的病,故而去桃溪涧去的更勤。就算每次都被时大夫的银针扎的如同刺猬一般嗷嗷哭喊,曲遥还是一趟趟往桃溪涧跑。

    彼时桃溪涧正缺少患有疑难杂症的实验小白鼠,时元的叔叔婶婶对于曲遥这种从天而降的精神健壮小伙子感到十分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