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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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渐暗,让那整排森林看来黑幽幽的,像远古的巨人站在那儿。
然后,他看见了倒伏的麦田,和被破坏的围篱。
那些围篱是用木桩去做的,十分牢靠,并非用什么枯枝细干随便堆在一起而已,但此刻它们已倒下大半,田里的麦子因踩踏而倒伏。
他顺着倒伏的麦子走,虽然这些天下过雨,但很快的,他在其中发现了四爪足印。
他不知是否该松口气,至少这不是人为的破坏。
“我们觉得是狼,狐狸的脚印比较小。”一位农夫来到他身边,担心的说:“可能有好几只。”
他知道他们为何会觉得是灰狼,那些狼群的嚎叫,就连在城堡那儿也能听到,但他不认为有很多只,这些足印没有被重复踩踏。
如果那些灰狼成群结队,不会特别闪避,他觉得只有一、两只。
至少,这些足印不是人的。
这里离边界还有点距离,越过南方那片森林,再渡过一条河之后,有一座高山,那条河和那座山,就是他领地的边界,山的西边是卡尔兄弟的领地,山的东边是费雪的。
虽然从这儿到另外那两位恶邻的城堡,不是最方便的路线,他却仍甩不开心头那抹不对劲的感觉。
波恩直起身子,跟着那足印往前走,离开了麦田,来到了森林的边缘。
这里的栅栏也倒了,四爪的足印朝着森林的方向,消失在那黑幽幽的林子里。即便方才那些农夫没说出口,但他猜,他们都觉得那叫乔治的,已经被狼群吃掉了。
天已经要黑了,虽然他不怕迷路,但他知道狼在黑夜中,一定看得比他更清楚,如果有人埋伏在里面,也不容易被发现。
看着那黑暗阴冷的林子,他没有走进去,只转过身,和跟着他的士兵与农民,道:“晚了,我们先去休息吧。”
听见大人没有要进森林,朗格、穆勒和安德生闻言都松了口气。
那满脸胡子的农民带着他们回到村子里,他们把最大的屋子让了出来,屋里被打扫得十分干净,一名妇人带着两个孩子,替他们送上热腾腾的杂菜燕麦粥,那东西淡而无味,但他知道这已是他们所能拿出来最好的食物。
他不饿,他肚子里还塞着那块牛排,可那妇人和农夫带着热切的眼光看着他,所以他把自己碗里的燕麦粥塞进嘴里,心里想着,之后要让人再送一点燕麦过来补给他们。
饭后,屋子的主人还想把床也让给他,他推拒了。
“我们今晚睡田里。”
屋子里所有人闻言都呆了一呆。
“你们说你们早上起来,就看见麦田被破坏了,显然那些破坏田地的,无论是人是兽,都是深夜才行动。”
那农夫听了,紧张的说:“大人可是晚上有狼”
“我知道。”他说着,朝朗格挥手“所以我们准备了这个。”
朗格见状,从身后的麻布袋里,掏出了一只动物。
人们见状,纷纷瞪大了眼,瞬间骚动了起来。
一只鸡。
那是一只鸡,活生生的鸡。
被提出来的时候,牠还咯咯咯的叫着,振翅欲逃。
几年前,在饥荒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一分尼可以买上五十颗鸡蛋,自从饥荒和瘟疫在世间横行,所有的东西都跟着飞涨,如今,一分尼能买到一颗鸡蛋就很了不起了,更遑论是一整只鸡了,那现在根本就是天价啊。
村子里的人怎么样也没想到,男爵大人非但亲自前来,竟然还会愿意拿一只鸡,来当捕狼的诱饵。
于是,本来害怕狼群的男人们,因为如此,加上人多势众,也纷纷自告奋勇,要一起守夜巡田。
“不用,人多了,狼反而不敢来。”
波恩告诉他们,要农夫们好好在家休息,就带着三个士兵,自行到田里设置陷阱。
说是陷阱,其实就只是把鸡爪绑上一条绳子,然后将绳子绑在栅栏上。
那只鸡一离开朗格的手,立即往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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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看见了倒伏的麦田,和被破坏的围篱。
那些围篱是用木桩去做的,十分牢靠,并非用什么枯枝细干随便堆在一起而已,但此刻它们已倒下大半,田里的麦子因踩踏而倒伏。
他顺着倒伏的麦子走,虽然这些天下过雨,但很快的,他在其中发现了四爪足印。
他不知是否该松口气,至少这不是人为的破坏。
“我们觉得是狼,狐狸的脚印比较小。”一位农夫来到他身边,担心的说:“可能有好几只。”
他知道他们为何会觉得是灰狼,那些狼群的嚎叫,就连在城堡那儿也能听到,但他不认为有很多只,这些足印没有被重复踩踏。
如果那些灰狼成群结队,不会特别闪避,他觉得只有一、两只。
至少,这些足印不是人的。
这里离边界还有点距离,越过南方那片森林,再渡过一条河之后,有一座高山,那条河和那座山,就是他领地的边界,山的西边是卡尔兄弟的领地,山的东边是费雪的。
虽然从这儿到另外那两位恶邻的城堡,不是最方便的路线,他却仍甩不开心头那抹不对劲的感觉。
波恩直起身子,跟着那足印往前走,离开了麦田,来到了森林的边缘。
这里的栅栏也倒了,四爪的足印朝着森林的方向,消失在那黑幽幽的林子里。即便方才那些农夫没说出口,但他猜,他们都觉得那叫乔治的,已经被狼群吃掉了。
天已经要黑了,虽然他不怕迷路,但他知道狼在黑夜中,一定看得比他更清楚,如果有人埋伏在里面,也不容易被发现。
看着那黑暗阴冷的林子,他没有走进去,只转过身,和跟着他的士兵与农民,道:“晚了,我们先去休息吧。”
听见大人没有要进森林,朗格、穆勒和安德生闻言都松了口气。
那满脸胡子的农民带着他们回到村子里,他们把最大的屋子让了出来,屋里被打扫得十分干净,一名妇人带着两个孩子,替他们送上热腾腾的杂菜燕麦粥,那东西淡而无味,但他知道这已是他们所能拿出来最好的食物。
他不饿,他肚子里还塞着那块牛排,可那妇人和农夫带着热切的眼光看着他,所以他把自己碗里的燕麦粥塞进嘴里,心里想着,之后要让人再送一点燕麦过来补给他们。
饭后,屋子的主人还想把床也让给他,他推拒了。
“我们今晚睡田里。”
屋子里所有人闻言都呆了一呆。
“你们说你们早上起来,就看见麦田被破坏了,显然那些破坏田地的,无论是人是兽,都是深夜才行动。”
那农夫听了,紧张的说:“大人可是晚上有狼”
“我知道。”他说着,朝朗格挥手“所以我们准备了这个。”
朗格见状,从身后的麻布袋里,掏出了一只动物。
人们见状,纷纷瞪大了眼,瞬间骚动了起来。
一只鸡。
那是一只鸡,活生生的鸡。
被提出来的时候,牠还咯咯咯的叫着,振翅欲逃。
几年前,在饥荒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一分尼可以买上五十颗鸡蛋,自从饥荒和瘟疫在世间横行,所有的东西都跟着飞涨,如今,一分尼能买到一颗鸡蛋就很了不起了,更遑论是一整只鸡了,那现在根本就是天价啊。
村子里的人怎么样也没想到,男爵大人非但亲自前来,竟然还会愿意拿一只鸡,来当捕狼的诱饵。
于是,本来害怕狼群的男人们,因为如此,加上人多势众,也纷纷自告奋勇,要一起守夜巡田。
“不用,人多了,狼反而不敢来。”
波恩告诉他们,要农夫们好好在家休息,就带着三个士兵,自行到田里设置陷阱。
说是陷阱,其实就只是把鸡爪绑上一条绳子,然后将绳子绑在栅栏上。
那只鸡一离开朗格的手,立即往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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