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要大声呼喊(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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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今日,网友审判她有罪。

    6.王淮恩本人对此事的自我判决与网友无异。叁年来,她确实有罪、有责、有愧。

    6.1.罪一:事发当晚,因过于投入于cs而错过林某可能的求救电话。

    6.2.罪二:事发当日,未曾察觉林某的异常情绪。

    6.3.罪叁:事发前一段时间,未曾接收林某释放的隐晦求救信号。

    6.4.罪四:人生来有罪。

    6.5.她皆伏罪。

    6.6.急性焦虑症的心理疾病困扰她多年。医生诊断的诱因有“cs”、“突兀手机铃声”、“极度疲惫状态”和“压力”等。

    6.7.她正在努力克服以上脆弱之处,试图变成一个原来的、健全的人。

    7.林某是王淮恩的好朋友。

    8.王淮恩不是“杀人凶手”。

    9.当事人过往至今实属不易,希望各位看客以己度人,别再讨论。

    10.不放弃向法律诉求保护手段。

    当晚,王淮恩在陆嘉图怀里闷声大哭。

    “她是当时唯一和我交朋友的人。”

    “她是为了让我,让全组里在导师面前最有话语权的我,看见她正在被导师霸凌,希望我替她发声、鸣不平。”

    “而我,很愚蠢地,当我们是幼儿园交朋友,我什么都没看见、没察觉,我只想请她回家玩,我还说要带她玩cs。”

    “她最后那两通电话,我觉得是想打过来骂我的。”

    “我根本就是睁眼瞎,我是精致的利己主义。”

    “她应该到死,都在恨我的无动于衷,恨自己错看了我身上的正义感吧。”

    “可我是愿意站出来的,我是想帮助她的。但是,我太迟钝了。”

    “我太迟钝了。”

    “她为什么不直接和我说呢……”

    “她为什么不直接和我说呢。”

    “她为什么不直接和我说呢!”

    “她为什么不直接和我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