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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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靓女,饮咩?”

    宋成雪摆摆手,笑了一下:“唔使啦,多谢。”

    她其实不知道这句话说得标不标准。但有什么关系呢,总归是要学会的。

    秦青瓷回到办公室,整理好电子结案口供,确认无误,保存。

    她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想起刚才那个女孩,二十出头,扎着高马尾,背着个双肩包,大热天穿件长袖,站在三个嫌疑人中间,表情茫然又倔强。

    就在那安静坐着,没有玩手机,手里拿着一瓶水。整个人在这环境格格不入,眼睛清亮,周身柔和,像一只误入狼群的小鹿。

    秦青瓷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跑到警署来复印身份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和几个大她很多的男人对视的时候,眼睛里没有害怕,只有一种安静的坦然。

    那种坦然,秦青瓷认识。是一个人被生活摁进水里太多次之后,终于学会憋气的那种坦然。

    她看过太多,在惩教暑,在每天早起注视的镜子里。

    可这不该是一个年轻小姑娘有的心境。

    秦青瓷突然睁开眼睛,她站起来,走到窗边。

    楼下,一个背双肩包的女孩正穿过马路,她走得很急,像是在赶时间,忽然停了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秦青瓷站在窗前,看着她走远,直到背影消失在人群里。

    向文朗探头进来:“秦队,睇紧咩啊?”

    “冇嘢。”

    秦青瓷收回目光,转身坐回位置上,手上是那份多复印出来的复印件,刚刚忘记还给那个女孩了。

    “秦队,好耐冇见!多谢帮手!”

    向文朗还是习惯的语气,带着几分敬重。

    秦青瓷微楞,久违的称呼,但她早就不是警队成员了。

    秦青瓷淡淡说:“我唔係你哋同事啦。”

    向文朗固执得很:“你永远都系我哋嘅队长。”

    你在我们心里,永远都是队长。

    秦青瓷心口一震,没接话。

    向文朗顺势试探:“收工去边度食饭?大家都好耐冇见你,老地方?”

    确实好久没和大家聚一聚了,秦青瓷垂着眼,手指搭在椅背上,停了两秒。

    “走。”

    身后传来向文朗压低声音的雀跃:“秦队去啊,快快快!”

    居酒屋的炭火烧得正旺。

    向文朗喝了口啤酒,开始跟旁边的人八卦:“今日有个小妹妹嚟揾秦队喔~”

    一桌人竖起耳朵。

    “几靓女,声又软,会唔会专登嚟揾秦队?特走入差馆话要print嘢。”

    惹得满桌哄笑。

    旁边的人压低声音凑过来:“你自己暗恋秦队,觉得个个都同你一样啊?”

    “关我咩事啊?!”

    “你死心啦,秦队系lesbian,我机会大过你,你等下世做女仔,可能有得谂。”

    “收皮啦你!”

    秦青瓷坐在角落,看着他们闹。她并不介意这些谈笑,从前也是如此,每回聚到一半,总有人把向文朗拎出来遛一遍,跟吃饭点例汤似的。遛完,笑完,翻篇,下次再遛。

    不是恶意,就单纯调侃。这种相处方式挺好的,熟悉秦青瓷的人都知道,大家也心照不宣。她从不藏着掖着,他们倒也从不正经聊这个,就偶尔拿出来当梗使,笑完了,该吃肉吃肉,该喝酒喝酒。

    玻璃窗上倒映出袅袅烟雾,遮住了她半张脸。

    听着他们的笑谈,秦青瓷忽然想起了那个女孩。

    独自一人来到陌生的城市,语言又不通,她能去哪里?

    秦青瓷端起桌上的茶杯抿了一口,让自己收回思绪。

    与她无关。

    散场后已经是半夜一点。

    panamera黑武士在夜色里安静得像一头蛰伏的兽,这车九年了,还是新的。不是保养得好,是开得少,就像那套房子,也住了九年,还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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