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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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过来。“可能要让你失望了,他是不可能添加你的,要不然考虑考虑我,我可比他温柔多了。”
谁料话音还未落下,陈屹晭已经利落地扫了栗余从手机里调出来的二维码,回身给了宁书翰一个警告的眼神。
两人都没理还在状况外的宁书翰,栗余把那朵枝干已经被自己攥得有些温热的玫瑰递给陈屹晭,“这个给你。”
卡罗拉玫瑰,市面上最常见的玫瑰花品种之一,批发价几毛钱一支。
不仅廉价,而且经过一整天的摧残,花瓣的边缘已经开始发黑,又因为缺水的缘故,接近花头位置的茎干变软,整朵花没力气地耷拉着脑袋,看起来跟栗余一样没精神。
但又有谁相信呢,这支玫瑰是陈屹晭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支玫瑰。
毕竟除了毕业或是获奖这些场合也没有人会给他一个大男人送花,即便是送,也是送向日葵或者百合这一类带有祝福寓意的花卉。
而象征爱情的红玫瑰,竟然是栗余给他的。
即便廉价又残缺,但它依旧是红玫瑰。
陈屹晭接了过来却又嫌弃,“都蔫成这样了,你也好意思给我?”
栗余想到今天给出去的第一支玫瑰,枝干最粗壮,花头最大,花瓣又厚又艳,早知道该把它留给陈屹晭的。
“那你还给我。”
栗余想说,等下次做兼职的时候重新补给他一朵,但陈屹晭抬了抬手,不给栗余再拿回去的机会。“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栗余揉着膝盖缓慢起身,“你晚上不回家吃饭吗?孙阿姨昨天说要炖海带猪蹄汤。”
陈屹晭拉了一把帮着栗余站直,取下脖子上的二维码把绳子绕好塞他帽子里,又顺手给他后背不知道从哪儿蹭的一点白灰拍了拍。
“嗯,晚上我有饭局,你自己回去。下次中午不回去吃饭提前一天跟孙姨讲,免得她白跑一趟。”
听着两人有来有回的对话,宁书翰终于回过味儿来,合着这俩人认识啊!
他目光胶在栗余身上,有些遗憾地啧了一声,还挺合口味的,可惜陈屹晭下手比他快了一步。
栗余走之后宁书翰终于忍不住开始打趣起来,“真行啊你,之前一个都没有,现在开窍了,家里头养一个,外头还拐着一个。”
宁书翰跟着陈屹晭这种白手起家的不同,标标准准的富三代,从小就逍遥快活没心没肺,到现在这个年纪该玩儿的早就玩儿过了,情场阅历丰富到可以出一本书的程度。
陈屹晭了解宁书翰,知道他的原则,倒也不至于怀疑他对栗余有什么别的兴趣,顶多就是嘴欠。
“家里那个也是他。”
“这样啊,别说,你这眼光还不错,但我这之前还真不知道你的性取向会是这个。”宁书翰说着又有些发笑,“要让书意知道了,她估计能吓死。”
陈屹晭本来是想解释的,他之所以选择男性当名义上的情人,并不是因为性取向作祟,只是因为相同的钱,同性别可以起到加倍的效果而已。
而且陈屹晭对自己还算有一定的认知,他这张脸还是很能讨女人喜欢的,从学生时代起,哪怕他一心扑在学习和工作上,待人接物一贯冷淡,追求者从来也没断过,且绝大部分追求者都为女性,毕竟这个世界上也没那么多同性恋,陈屹晭不想惹出不必要的情债来。
听到宁书翰提起宁书意,陈屹晭最终选择了闭嘴。
手机提示音响起,是栗余给他发来了消息,不止一条,哗啦啦的消息弹出来,引得宁书翰往他这边儿一直瞟。
“这么黏人?”
陈屹晭打开消息看了一眼,是栗余到家后拍过来的照片,第一张是他让栗余带回去养起来的那支玫瑰,被水浸润过后好像活过来一点,但如果陈屹晭没看错的话,栗余盛水插花的容器是他平时偶尔会用来喝牛奶的那只玻璃杯。
家里有花瓶,栗余没找到,所以从厨房翻出来一只细长的杯子,好巧不巧偏偏就拿到了陈屹晭的牛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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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料话音还未落下,陈屹晭已经利落地扫了栗余从手机里调出来的二维码,回身给了宁书翰一个警告的眼神。
两人都没理还在状况外的宁书翰,栗余把那朵枝干已经被自己攥得有些温热的玫瑰递给陈屹晭,“这个给你。”
卡罗拉玫瑰,市面上最常见的玫瑰花品种之一,批发价几毛钱一支。
不仅廉价,而且经过一整天的摧残,花瓣的边缘已经开始发黑,又因为缺水的缘故,接近花头位置的茎干变软,整朵花没力气地耷拉着脑袋,看起来跟栗余一样没精神。
但又有谁相信呢,这支玫瑰是陈屹晭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支玫瑰。
毕竟除了毕业或是获奖这些场合也没有人会给他一个大男人送花,即便是送,也是送向日葵或者百合这一类带有祝福寓意的花卉。
而象征爱情的红玫瑰,竟然是栗余给他的。
即便廉价又残缺,但它依旧是红玫瑰。
陈屹晭接了过来却又嫌弃,“都蔫成这样了,你也好意思给我?”
栗余想到今天给出去的第一支玫瑰,枝干最粗壮,花头最大,花瓣又厚又艳,早知道该把它留给陈屹晭的。
“那你还给我。”
栗余想说,等下次做兼职的时候重新补给他一朵,但陈屹晭抬了抬手,不给栗余再拿回去的机会。“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栗余揉着膝盖缓慢起身,“你晚上不回家吃饭吗?孙阿姨昨天说要炖海带猪蹄汤。”
陈屹晭拉了一把帮着栗余站直,取下脖子上的二维码把绳子绕好塞他帽子里,又顺手给他后背不知道从哪儿蹭的一点白灰拍了拍。
“嗯,晚上我有饭局,你自己回去。下次中午不回去吃饭提前一天跟孙姨讲,免得她白跑一趟。”
听着两人有来有回的对话,宁书翰终于回过味儿来,合着这俩人认识啊!
他目光胶在栗余身上,有些遗憾地啧了一声,还挺合口味的,可惜陈屹晭下手比他快了一步。
栗余走之后宁书翰终于忍不住开始打趣起来,“真行啊你,之前一个都没有,现在开窍了,家里头养一个,外头还拐着一个。”
宁书翰跟着陈屹晭这种白手起家的不同,标标准准的富三代,从小就逍遥快活没心没肺,到现在这个年纪该玩儿的早就玩儿过了,情场阅历丰富到可以出一本书的程度。
陈屹晭了解宁书翰,知道他的原则,倒也不至于怀疑他对栗余有什么别的兴趣,顶多就是嘴欠。
“家里那个也是他。”
“这样啊,别说,你这眼光还不错,但我这之前还真不知道你的性取向会是这个。”宁书翰说着又有些发笑,“要让书意知道了,她估计能吓死。”
陈屹晭本来是想解释的,他之所以选择男性当名义上的情人,并不是因为性取向作祟,只是因为相同的钱,同性别可以起到加倍的效果而已。
而且陈屹晭对自己还算有一定的认知,他这张脸还是很能讨女人喜欢的,从学生时代起,哪怕他一心扑在学习和工作上,待人接物一贯冷淡,追求者从来也没断过,且绝大部分追求者都为女性,毕竟这个世界上也没那么多同性恋,陈屹晭不想惹出不必要的情债来。
听到宁书翰提起宁书意,陈屹晭最终选择了闭嘴。
手机提示音响起,是栗余给他发来了消息,不止一条,哗啦啦的消息弹出来,引得宁书翰往他这边儿一直瞟。
“这么黏人?”
陈屹晭打开消息看了一眼,是栗余到家后拍过来的照片,第一张是他让栗余带回去养起来的那支玫瑰,被水浸润过后好像活过来一点,但如果陈屹晭没看错的话,栗余盛水插花的容器是他平时偶尔会用来喝牛奶的那只玻璃杯。
家里有花瓶,栗余没找到,所以从厨房翻出来一只细长的杯子,好巧不巧偏偏就拿到了陈屹晭的牛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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