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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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动作于他而言还挺有难度,勺子用惯了,箸不是很顺手。但这槐叶冷淘看上去很特别,颇有新奇感,孩子蛮想尝尝。
李世民津津有味地看着小孩捣鼓,把自己的面拌匀了,笑道:“不然还是我喂你吧?”
“不要。”政崽摇头,“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可以自己用箸的。”
李世民噗嗤一笑,拿这孩子的可爱下饭,见那圆乎乎的小手好不容易控制筷子抓到差点逃跑的面条,卷巴卷巴,卷成一圈一圈的,用力一扯,结果太用力导致小孩自己后仰,差点倒过去。
“哈哈……”李世民连忙给孩子撑住后背,乐不可支。
“不可以嘲笑我。”政崽鼓起脸嘟囔。
“没有……咳咳……你好厉害,都会用箸了。”李世民忍着笑意,偏头注视他成功咬到面条。
面条筋道弹牙,咬着有劲儿,不软不烂,麦香混着槐叶的清甘甜香,并不寡淡,鲜得透亮,香得软韧。
面和拌面的调料是分开的,张难堡物资不丰富,也就只有酱油、豆酱和醋几种,加上这时令的野葱野韭芫荽和广受欢迎的羊肉丝。
孩子的口味淡,清汤面条吃起来也不嫌弃,反倒是这些调味品,他用起来很谨慎。
“好吃吗?”李世民问。
“嗯嗯。”
“要不要加点酱?”
“酱是什么味道呢?”政崽犹疑,怕加了调料之后面就不好吃了。
“来尝尝?”李世民拿起没用过的箸,沾一点点酱料,送到政崽唇边,鼓励地看着他。
政崽犹犹豫豫,探出舌尖舔了舔,蜻蜓点水一般,眨巴眨巴眼睛,评价道:“是咸的。”
“当然。”
“这个呢?”他指向醋碟,醋的酸味不用尝,鼻子就能嗅到了,很是浓烈。
“来一口?”李世民坏心地逗孩子玩。
政崽连忙拒绝:“不要,肯定很酸。”
“你不是能吃酸果子吗?醋酸说不定也会合口呢?”李世民诱哄他小小地舔了舔。
幼崽的脸都皱到了一起,但意外的,醋和面一起吃,却有种奇妙的滋味。
怪怪的,好像原本平淡寻常的面条都染了不同的味道。
酱汁有咸有酸,佐料有辛有香,可随意搭配。羊肉丝软嫩细腻,和冷面拌在一起,凉滑鲜香,开胃又舒服,一点也不觉得凉。
政崽吃得很开心,居然把大半碗冷面都吃完了,而且也不嫌弃羊肉了。
虽然慢慢吞吞,筷子用得费劲,但冷面不会坨,吃起来反而不着急,有很多时间。
吃饱了,洗手漱口时,隐隐约约好像听到有歌声。
政崽耳尖,马上道:“有人在唱歌。”
“是吗?”李世民带他出门,兴致勃勃道,“那我们去听听。”
百姓们有心情唱歌,是很好的事,不管唱的是什么,他都想去听听看。
“受律辞元首,相将讨叛臣。咸歌《破阵乐》,共赏太平人。”[1]
咦?
【唱的是阿耶吗?】
【应该是?】
李世民循着歌声走过去,见人群簇拥着几个汉子,用粗犷豪壮的调子高歌,旁边的乐器略有点混乱,还在磨合之中,热热闹闹的,像一群乐器在吵架。
大鼓旧旧的,但声音最重,轰隆轰隆,歌声要是不够大,根本压不住鼓声。
小鼓更灵活,咚咚咚咚,敲得人血液沸腾,耳膜都震动。
拍板最不值钱,随手可得,小孩子都能拿手里乱拍一通。
最嘹亮的永远是铙钹,两边一拍,响亮得直冲云霄,顺便击穿天灵盖,一百只公鸡同时打鸣可能才有这效果。
政崽已经捂住了耳朵,缩进了李世民衣服里,抱怨道:“好吵。”
李世民就没有再靠近,不远不近地看着人群熙熙攘攘,乐器们高高低低,咚咚嚓嚓,锵锵铮铮。
“奏的是破阵乐吗?”李世民听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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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津津有味地看着小孩捣鼓,把自己的面拌匀了,笑道:“不然还是我喂你吧?”
“不要。”政崽摇头,“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可以自己用箸的。”
李世民噗嗤一笑,拿这孩子的可爱下饭,见那圆乎乎的小手好不容易控制筷子抓到差点逃跑的面条,卷巴卷巴,卷成一圈一圈的,用力一扯,结果太用力导致小孩自己后仰,差点倒过去。
“哈哈……”李世民连忙给孩子撑住后背,乐不可支。
“不可以嘲笑我。”政崽鼓起脸嘟囔。
“没有……咳咳……你好厉害,都会用箸了。”李世民忍着笑意,偏头注视他成功咬到面条。
面条筋道弹牙,咬着有劲儿,不软不烂,麦香混着槐叶的清甘甜香,并不寡淡,鲜得透亮,香得软韧。
面和拌面的调料是分开的,张难堡物资不丰富,也就只有酱油、豆酱和醋几种,加上这时令的野葱野韭芫荽和广受欢迎的羊肉丝。
孩子的口味淡,清汤面条吃起来也不嫌弃,反倒是这些调味品,他用起来很谨慎。
“好吃吗?”李世民问。
“嗯嗯。”
“要不要加点酱?”
“酱是什么味道呢?”政崽犹疑,怕加了调料之后面就不好吃了。
“来尝尝?”李世民拿起没用过的箸,沾一点点酱料,送到政崽唇边,鼓励地看着他。
政崽犹犹豫豫,探出舌尖舔了舔,蜻蜓点水一般,眨巴眨巴眼睛,评价道:“是咸的。”
“当然。”
“这个呢?”他指向醋碟,醋的酸味不用尝,鼻子就能嗅到了,很是浓烈。
“来一口?”李世民坏心地逗孩子玩。
政崽连忙拒绝:“不要,肯定很酸。”
“你不是能吃酸果子吗?醋酸说不定也会合口呢?”李世民诱哄他小小地舔了舔。
幼崽的脸都皱到了一起,但意外的,醋和面一起吃,却有种奇妙的滋味。
怪怪的,好像原本平淡寻常的面条都染了不同的味道。
酱汁有咸有酸,佐料有辛有香,可随意搭配。羊肉丝软嫩细腻,和冷面拌在一起,凉滑鲜香,开胃又舒服,一点也不觉得凉。
政崽吃得很开心,居然把大半碗冷面都吃完了,而且也不嫌弃羊肉了。
虽然慢慢吞吞,筷子用得费劲,但冷面不会坨,吃起来反而不着急,有很多时间。
吃饱了,洗手漱口时,隐隐约约好像听到有歌声。
政崽耳尖,马上道:“有人在唱歌。”
“是吗?”李世民带他出门,兴致勃勃道,“那我们去听听。”
百姓们有心情唱歌,是很好的事,不管唱的是什么,他都想去听听看。
“受律辞元首,相将讨叛臣。咸歌《破阵乐》,共赏太平人。”[1]
咦?
【唱的是阿耶吗?】
【应该是?】
李世民循着歌声走过去,见人群簇拥着几个汉子,用粗犷豪壮的调子高歌,旁边的乐器略有点混乱,还在磨合之中,热热闹闹的,像一群乐器在吵架。
大鼓旧旧的,但声音最重,轰隆轰隆,歌声要是不够大,根本压不住鼓声。
小鼓更灵活,咚咚咚咚,敲得人血液沸腾,耳膜都震动。
拍板最不值钱,随手可得,小孩子都能拿手里乱拍一通。
最嘹亮的永远是铙钹,两边一拍,响亮得直冲云霄,顺便击穿天灵盖,一百只公鸡同时打鸣可能才有这效果。
政崽已经捂住了耳朵,缩进了李世民衣服里,抱怨道:“好吵。”
李世民就没有再靠近,不远不近地看着人群熙熙攘攘,乐器们高高低低,咚咚嚓嚓,锵锵铮铮。
“奏的是破阵乐吗?”李世民听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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