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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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上市,但合伙人制度保留了核心决策权。

    即使是收购橙星娱乐这样的重大决策,只要他们几个合伙人同意即可。

    澜光的创始人就两人,江舟、原崇。后来的股权稀释了一些给叶天明和魏延。

    原崇平时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只在重大决策时出席表态。公司的话事权,一直掌握在江舟手里。

    这样一来,就方便行事了。

    原崇一语惊醒梦中人。

    澜光影视是江舟七年前为沈之屿创立的,百般艰难从娱乐圈的腥风血雨商海里杀出,只为在沈之屿意愿回国时可以为他撑起一片天,让他可以在日后的工作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再不用为了所谓的合约奔波卖命。

    原崇说得对,澜光一定要签下沈之屿。

    因为澜光本为沈之屿而生。若无沈之屿,澜光再无存在必要。

    第7章 收购

    橙星娱乐90年代成立,零几年时制作了几部仙侠剧爆火,捧红了一众新生代明星。

    后来,公司上市改制,领导决策层换了一批,后续制作的电视剧电影质量极速下滑,旗下导演艺人纷纷出走。

    七年前,创始人谢明志在妻子家族的帮助下,开始回购橙星娱乐的股份,企图复刻之前爆火的仙侠剧套路东山再起。可惜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