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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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但那明显是做过人造皮肤植皮手术的痕迹。

    趁着达芙穿过摆荡吊环的时候,伍明诗忍不住小声问道:“安迪,你知道你妈妈是做什么工作的吗?”

    “妈妈她是消防员哦!”安迪自豪地回答,“很厉害吧?”

    消防员啊……这倒是解释了她矫健的身手和皮肤上的伤疤,可消防员和乐团指挥到底是怎么成为同事的呢?

    当然,她很早就意识到了安瑟不可能只是管弦乐团的首席指挥,但他也不可能是消防员——换而言之,假如安瑟和达芙真的是同事,那么他们对外透露的个人职业必定都是假消息,而且他们的真实职业都具有高保密性。

    莫非我光汐环岛也有自己的军情六处?

    事实上,她甚至怀疑过“安瑟”是一个假名字。

    上辈子玩游戏的时候,她曾经在论坛里看到过一篇科普,据说在哥特语中,“安瑟”是“半神”的意思。当代历史学界通常认为哥特人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部,而安瑟的母亲诺特是芬兰人。

    也就是说,一个北欧人起名为“安瑟”,约等于一个希腊人起名为“赫拉克勒斯”。

    拜托,这又不是什么以各国神话为角色设计灵感的二次元世界,给自己的孩子起名为“半神”会不会太中二了一点?

    但在这长达三年的时间里,伍明诗都没有找到任何能够佐证这一猜测的证据。柏德温只是偶尔会称呼安瑟为“少爷”,而安瑟也从来没有对其他名字产生过什么下意识的反应……于是她只好说服自己,也许她确实生活在一个二次元的世界,毕竟这里的人连头发颜色都五花八门的。

    “该往终点去了。”达芙成功拿到第七个铃铛后,她推了推安迪的肩膀,“你在对着手机愁眉苦脸些什么呢?”

    “我拍了一些风景照给嘉兰,但她嫌我拍得不够好看。”

    伍明诗瞥了一眼他的手机屏幕——事实上,安迪用了一个比较好听的说法,嘉兰的原话是“连山上的猴子都不会拍得这么丑”。

    虽然安迪和嘉兰只差一岁,但他们兄妹俩的性格可谓是南辕北辙。安迪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不曾被智慧污染过的娇憨,嘉兰则是言辞犀利的毒舌萝莉。昨天晚上,安迪用视频通话介绍她们互相认识,嘉兰直言自己的哥哥是个笨蛋,拜托她多看着他一点。

    不过有失必有得,安迪的身体明显要比嘉兰皮实不少。伍明诗这两天经常看到他在和其他孩子追逐打闹时摔倒,最严重的一次膝盖甚至流了血,可当工作人员带他来到医务室的时候,他的血已经自然止住了……看得出来,他们分别从母亲身上继承了不同的特质。

    “肯定是因为我不小心把电线杆拍进去了……”安迪嘟囔道。

    “事实上,那是信号塔。”平心而论,这些照片之所以那么难看,构图、打光、焦段没有一个不在犯罪,但伍明诗也不想在这件事上过分打击他,只好安慰性地拍了拍他的手臂,“走吧,达芙阿姨在等我们了。”

    抵达寻宝竞赛的终点后,工作人员为他们统计了积分,最后他们以高出第二名整整三十多分的成绩勇夺桂冠。

    晚上,她在视频通讯里向安瑟展示了今天得到的金牌和奖品,一条用星星珠子串成的友谊手链。

    “看来就算没有我,宝宝也玩得很开心啊……”某位二十九岁的男大学生别扭地说道,“是和我待在一起比较好,还是和达芙待在一起比较好?”

    如果仅限于今天的寻宝比赛,那当然是达芙阿姨比较好。

    当然了,这种话不能光明正大地讲出来,所以她选择了一个更加安全的答案:“和柏德温待在一起最好。”

    闻言,安瑟虽然看着不太满意,但还是勉强接受了。

    “我已经回到光汐环岛了。”他继续道,“不过今天时间太晚,明天早晨我再过来。”

    “喝完巧克力茶然后飘过来吗?”

    “什么?”

    “没什么。”她吐了吐舌头,暗中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我会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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