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脏(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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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他这细微的退避,落入‘有心之人’盛星华眼中,便成了谢诩在抗拒她。

    盛星华悬在半的手,微顿。

    脑海里,毫无预兆地浮现出原书中的某个片段。

    书上说,谢诩从小家境贫寒,却格外爱干净,年少时被人反复殴打的经历像醒不来的噩梦,在他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

    导致谢诩非常厌恶别人的触碰。

    哪怕那个人是他的白月光宋明清,是小说女主,也只能是简单的触碰。

    后来,盛家落魄,‘盛星华’跪在地上,死死抓着谢诩的裤脚苦苦哀求,求对方放过自己。

    而谢诩低头,看着那双紧紧攀附在自己身上的手,眼中只有厌恶,他踹开了她。

    亲手剁了‘盛星华’的手。

    画面悄然滑过,盛星华指尖瞬间卸了力,棉签脱落,掉落在地。

    她一把抓过桌上整袋棉签,全部塞进他怀里,语速快得像在做紧急避险,着急又心虚地甩锅:“是棉签碰的你,我可没碰你啊,要怪就怪棉签自作主张。”

    去剁棉签的木棒,别剁我……

    谢诩呆愣地看着女孩的脸,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也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收回手。

    她说,我可没碰你啊。

    倒像是害怕与他扯上关系。

    他叩紧手指,闷声垂下头。

    ——她嫌脏。

    末了,剩下的伤口,他自己擦。

    反正他一直是这样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