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第2/3页)

    陈敬喜的神思在飞扬,溯回被创伤一直压制的过去。

    他很努力想要遗忘的过去不经意就会回潮。

    在起早贪黑的求学路上,梁平生的身影一直若隐若现,他既象征着他的理想,也是学业重负下可供喘息的避风港。

    一次小测验考砸了的时候,他打电话给梁平生,说自己不想读了,梁平生没有半句责备便替他请了假。

    隔着学校连接马路的一座桥,梁平生大衣飘扬,被风刮乱的发丝下一双眼温润而沉着。

    那一瞬,陈敬喜想,无论这双眼睛的主人将来去哪、做什么、富贵或落魄、抑或是将他忘了,他都会追随他,不离不弃一辈子。

    他会爱他,今生今世,无论生老病死。

    暮色侵染教学楼掷下的阴影,停滞在桥上的飞鸟受惊,群起冲向远方的山川。

    少年迈开腿,向他的爱人奔去;男人张开双臂,紧紧地将他拥入怀中。

    其实梁平生的怀抱是很温暖的。

    他都应该忘了。

    二十八岁的陈敬喜坐在沸反盈天的酒吧,人群鼓着掌为完结的演出喝彩,他却一动不动凝视前方。

    直到龚述敏下了台喊他,他才冷冷问一句:“完了?”

    “哇,陈哥,你这是什么反应?”

    陈敬喜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推给酒保,示意再来一杯。

    龚述敏装吉他,坐上高脚凳,晃着一条腿问他:“陈哥觉得我的演出怎么样?”

    “一般般。”

    “就这?”

    “歌挺好听。”

    “还是陈哥有品味!”龚述敏竖起大拇指,“第二首我挑的,贝斯兄弟说欣赏不来。”

    “我搞摇滚的你挑一首民谣叫我练。”后方冷不丁响起贝斯手的吐槽。

    那是个蘑菇头少年,耳朵上打一串耳洞,少说二十个,穿得比在座都时髦,是亚文化哥特卫衣。

    龚述敏吓一跳,回头就骂:“哇,好听爆了好不好?!你啥品味啊,成天听进步摇滚也不嫌腻?!”

    蘑菇头少年转向陈敬喜:“这你朋友?”

    “对。”

    “认识一下,我叫梅方。”梅方伸出手。他的手掌宽阔,骨凸,无名指戴着一枚金属戒指,“方方正正的方。”

    “你好,我叫陈敬喜。”陈敬喜蜻蜓点水握了下他的手。

    正好酒保推来一杯新的玛格利特,他接过,喝了一口,味道跟刚才的一样。

    龚述敏跟酒保要了一杯度数较低的金汤力。

    他还是一如既往耐不住性子,等待期间跟陈敬喜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话:“说来咱们上午的聊天给梁总打断了。我还没问陈哥,你今天问我那些干嘛呀?”

    陈敬喜装糊涂:“什么?”

    “就康司棋的事呀。”

    他不置可否:“你自来熟吗?往我车窗里瞧。”

    龚述敏“嘿嘿”一笑,也不介意陈敬喜插科打诨,顺着他的话就说了:“其实在suppercanaan我就注意到陈哥你开的车了,连车牌也记下了。”

    陈敬喜一惊:“你记它干什么?”

    龚述敏小臂交叉抵在吧台,笑眯眯望他。陈敬喜发现他笑的时候眼睛会眯成月牙,一副狐狸相,很有攻击性。

    “习惯而已。”龚述敏说,“而且我对车很有研究,陈哥开的宝马740,型很好看。”

    “哦。”

    陈敬喜感到有些不舒服,因为龚述敏凑得很近。

    他趁着喝酒往旁边挪了挪屁股。

    “谢谢你的评价。但我觉得车牌还是不要记比较好。”

    正常人总归不会记别人车牌的。

    陈敬喜总是拿正常的标准衡量所有人,因此随着与人关系的深入,他会发现他们身上远超正常范畴的癖好。

    这些癖好直戳戳扎在他眼前,叫他无法忽视。

    “说起来,陈哥,我以前没见过你,你应该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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